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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11 篮球记忆 对篮球的最深记忆来自大学时代.NBA和飞人乔丹为篮球打造神话.而那时的我们,就是神话的信仰者.很多关于美好的记忆也随篮球时代记忆的复苏而醒来.
记得宿舍里的6个人,除了我打球最滥,其他都各有特色. 老大精力充沛,老二三分神投,"海狗"弹跳惊人,"猪"人高马大,篮板绝活,蒋麟花式篮球.这些97届的篮球精英,转眼间,竟然失去了音讯.只知道老大还在北京漂泊,海狗和他的主持人老婆去了四川创业,猪留学德国,蒋麟搞股票去了广州,老二却彻底没了音信.曾经5年一聚首的豪语,在个人的打拼中竟被忘却.时间确是魔鬼.
我还在浙江台州,这个精致的城市,漂泊.那天开车经过学校门口,看到里面的篮板,于是突发奇想,买了一个篮球.3个月了,总共才打了4次篮球,一次和我5岁的小外甥,两次和我两个台州的兄弟,最后一次是和学校里的学生对抗.真正的篮球感觉是最后一次.我看到了三分神投,看到了花式上篮,看到了跟骡子一样满场跑的活力小子.一切熟悉的身影再次重现.原来历史可以重复,只是主人公换了旁人.
打了篮球,不得不羡慕起这些学生的充沛精力和青春活力.虽说自己还不算老,可看到他们,每天需要刮胡子的人,不得不服老.中国的教育一直把学子迫于比较大的压力之下,考研压力,就业压力,出国压力.我们那个年代的压力和80后的压力,基本雷同.运动是减压的绝好方式.篮球就是其一.我记得大四时曾一度去考研,每天学习16个小时,比现在的工作时间还长.暂且不说学习效率如何,那种万人过独木桥的压力,哪堪重负?于是每晚1个小时的篮球是我那时不变的时间安排.只记得,每晚的球场比白天还热闹,喝彩声此起彼伏.
现在打篮球,或许也是出于对工作压力的一种缓释,但很多时候却成了一种割舍不去的忆旧情怀.几何时,能再聚首,让人期待.
April 18 穷酸醉酒穷酸醉酒 昨晚醉酒,忘了喝酒的人,喝的酒名,忘了喝了多少,糊涂的不能再糊涂。早晨起来刷牙,镜中的自己竟然胡子拉杂,一夜之间,竟然感觉苍老起来。
我想我已褪去了早年文学青年的热情,大学毕业后的奔波,让人想清高也是枉然。我想很多人都是这样,毕业后开始为实现梦想而拼搏,棱角分明,四处碰壁,苦于没有根基和背景,不愿蹉跎青春,却也只能顽强挣扎,最后却迷失了方向……或许和我一样,某天清晨醒来,突然想起自己的梦想,看看现实的遭遇,苦笑外,提不起改变自己的勇气。 突然想起激扬文字同学少年的大学时代,朴实无华却心神宁静,远比这浮华的社会强上百倍。在这社会的大染缸,在各种陋习中浸泡的我们,能保持自我的又有几人?并不想宽慰自己,却感到了从未有过的压力,与日剧增。
金钱的到底力量有多大?资本论里早有注释。饮食男女,浮华众生,能抵抗这种诱惑的,实无几人。又一个熟悉的朋友,因为贪利,误入歧途,一个女孩,因为家贫,抛弃男友,嫁入豪门……功利面前,折腰人无数。 特别珍惜朋友的感情。如果我现在还保留些许本色,对朋友我永远保持一颗真诚的心。友谊在我看来,就是人生不可玷污的原色,原比爱情来的持久和珍贵。于是酒就成了友谊的见证——对于酒鬼来说是这样的。可对朋友们的失足,除了叹息,还是叹息…… 人生需要回首,可笑的竟然是在酒醉之后。
March 01 年轻人没有失败从前,有一头老驴,一天它不小心掉到了一个废弃的陷阱里,很深,根本爬不上来,主人看它是老驴,懒得去救它了,让它在那里自生自灭。那头驴一开始也放弃了求生的希望。 每天还不断地有人往陷阱里面倒垃圾,按理说老驴应该很生气,应该天天去抱怨,自己掉到了陷阱里,它的主人不要它,就算死也不让它死得舒服点,每天还有那么多垃圾仍在它旁边。可是有一天,它决定改变它的人生态度,它每天都把垃圾踩到自己脚下,从垃圾中找到残羹来维持自己的生命,而不是被垃圾所淹没,终于有一天,它重新回到了地面上。 不要抱怨你的专业不好,不要抱怨你的学校不好,不要抱怨你住在破宿舍里,不要抱怨你没有一个好爸爸,不要抱怨你的工作差,工资少,不要抱怨你空怀一身绝技没人赏识你,现实有太多的不如意,就算生活给你的是垃圾,你同样能把垃圾踩在脚底下,登上世界之巅。 这个世界只在乎你是否在到达了一定的高度,而不在乎你是踩在巨人的肩膀上上去的,还是踩在垃圾上上去的,踩在垃圾上上去的人更值得尊重。 年轻没有失败,看人生豪迈,不过重头再来! January 04 造句题目:其中 学生:我的其中一只左脚受伤了。 批语:你是蜈蚣吗? 题目:陆陆续续 学生: 下班了,爸爸陆陆续续的回家了。 批语:你到底有几个爸爸呀? 题目:欣欣向荣 学生:我的弟弟长得欣欣向荣。 批语:孩子,你弟弟是植物人吗? 题目:难过 学生:我家门前有条水沟很难过。 批语:老师更难过 题目:又 又 学生:我的妈妈又矮又高又胖又瘦。 批语:你的妈妈是变形金钢吗? 题目:况且 学生:一列火车经过,况且况且况且况且 批语:我死了算了。 January 02 感动应该简单感动应该简单 每天,每时每刻,我们都在被感动。感动来自感情的共鸣,来自心灵的震颤。人类,无论男女,都有感性的天分。当我们面对纯粹的感情时,感动就会发生。 如果人类简单,感动就显得简单,就会显得轻松。然而人类是如此复杂,一颦一笑都可以富含深意。谁要感动谁,愈发困难。在这个复杂的社会,纯粹的感动,少之又少。愈如此,感动就愈发珍贵。 记得老大和我说过,我们这个医药圈子的人都很简单,简单到大家不需要太多交往就可以和对方坦诚相对,把酒言欢。老大的豪爽性格让我理解他的看法。但我也真的希望这个社会,这个圈子,真的可以如老大所说的那样,让我简单的感动着。 年终的团队总结会,非常简单。然而简单的总结会,却让我们共享了一次感动。那种毋需言语的团队之间的默契,平时感受不深,当大家把总结报告用自己的语言方式从口中清晰吐出时,朴实的情感积淀突然间得到了升华。我们发现,原来很多其他公司中没有的团结和淳朴,在我们这里是如此的让人震撼。我用到了震撼这个词,因为我也在感动中为此涌出喜悦之泪。没有哪次年度总结会,让我如此真切的感受到团队和同事间如此亲密和真诚的情感。唯有星成外贸部。 在这个功利的社会,当买房买车的现实压力让人忙着为发家而四处奔波忙碌的时候,很少有人能沉下心来,找找自身及他人或存的淳朴和天真,切切实实的感受感动或被感动。果真能不再功利,或许感动就能简单起来,社会也简单起来。 October 25 永远的25岁永远的25岁 男人的25岁,是精力最旺盛的年龄,是风华无限的年龄,是可以不凭容貌和事业征服女人的年龄。男人的25岁,就如同女孩的20岁,永远间于成熟和不成熟间,成为一道天然的分水岭。 我有个韩国朋友,我到现在不知道他的真实年龄,每次问及他的年龄,他总是微笑:I`m 25. I`m 25 for ever. 这让我无限惊讶。我知道他起码35岁以上,但他的心态还是停留或者希望停留在25岁。过了30的男人,是不是和过25岁的女人一样不想别人知道他的年龄呢?青春易逝,容颜难在,唯有希望,愿望,渴望。 我的老大在MSN里写道:对酒当歌,人生几何!何其悲壮痛快,我只能用淋漓尽致来形容。每个人都要老去,生命只有一次,无论男女。既然如此,乘其年轻,何不把酒言欢,对酒当歌?老大的提议,我举双手赞成。 但我也希望,I`m 25 for ever. 我想这是每个男人的愿望。然而不现实,白发、皱纹、迟缓的行为、代沟,一切的一切都告诉你,你已离年轻远去,你已是年轻人的长辈。但心态可以调整,25岁的心态应该是最具魅力的。它让你无限激情的享受工作和生活,永远不知疲倦,成熟不乏轻狂,稳重不失童趣。 人终要老去,25岁只有一次,25岁的心态却可以让我们延续生命…
秋秋 秋,可以用一片飘落的黄叶诠释。 那飘摇而下的坠落,如秋,那般悄然。 无风,也是划着圆弧,旋转着,如伴着圆舞曲,悠然,怡然。 如此神奇的美丽——金黄,是这季唯一的亮色。 October 19 转我们常用自己的眼睛去衡量别人的生活,却不知顽石有顽石的理想,激流有激流的道路,每一朵花都有它盛开的土壤,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快乐.即使是最艰难的生活,也会有小小的满足和幸福来装点.简单的心一旦复杂起来,快乐和幸福就会越来越远. October 14 学会赞美学会赞美 这个社会很丑,说明你的眼睛缺乏发现美的能力。 这个社会很美,说明你的眼睛里揉了很多沙子。 人有很多种,但大体分为两种,穷人和富人。大部分穷人看到的世界是丑陋的,因为没钱日子里的遭遇很灰暗。大部分富人看到的世界是美妙的,经济社会里金钱让世界一片光明。我们不谈穷人富人的其他话题,只谈论两个圈子里最显著的文化差异。 任何圈子都有文化,没有文化不成圈子。穷人圈里多的是怨言,富人圈里多的是赞美。决定这一切的是两个圈子里人的不同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要想成为富人,首先要学会象富人那样生活,那样思考问题,包括学会赞美别人。 我说的赞美不是吹捧,不是无事拍马,而是善于发现别人的优点,加以由衷的赞美。发现美丽是一种能力,赞美别人是一种情操。赞美是快乐的源泉,是对别人的肯定,同时也是对自我的提高。赞美不需要成本,但它的回报率是很高的。从经济学的角度讲,是最经济的投资。 我喜欢赞美别人,也喜欢被别人赞美。我觉得这个社会应该推广互相赞美的风气。只有互相的认同才能推动合作和感情的建立。赞美是认同的表现,吹捧和拍马只是利益的驱动,而赞美是文化的体现。 学会赞美,学会发现美丽。 做情绪的主人做情绪的主人 忽然想起老子,恬退隐忍,与世无争,无为而治,无欲无求。世外高人也不过如此。 少年时,非常欣赏那些性格稳健,不急不躁的朋友,感觉他们优雅成熟。从他们身上,难得看到有情绪的波动。开玩笑取笑他们“虚伪”,他们也是一笑置之。终于明白,少年老成是真有其人。工作后,接触的人越来越多,发现成熟的人也分好多种,有的性情豪爽,有的温文儒雅,有的木讷少言。很难把“虚伪”的帽子扣在他们头上,成熟已经根深蒂固,及时原先“虚伪”过,这种有目的性的“虚伪”也已经根深蒂固,成为他的一部分,再难分清彼此了。 这里我要说的成熟不是别的,是对个人情绪的把握上。我不是个能控制自己情绪的人,所以我还不够成熟。用我老大的话说,我是性情中人,我爱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平时可以风花雪月,笑傲江湖;人活一世,潇洒和快乐最重要。说的真好,我不得不追随老大的人生轨迹。 偶尔看了点书,忘了书名了,可能是站在地铁看别人看的报纸上的一小段文字,大意说的就是情绪之于人的重要性。这段文字的笔墨没有那么犀利,但提出的观点让人非常警醒。 我想每个人都会有情绪,有的人情绪波动很大,如以前的我,有的人情绪波动很小,如现在的我。情绪和人的性格有关。性格火暴的人,情绪波动是非常剧烈的,刚才还是嘻嘻哈哈,可能不到三秒钟就是雷霆万钧,大打出手。性格温和的人,情绪波动也可能很大,但会因为懂得忍耐而程度相对小点。懂得忍耐的人懂得控制情绪,离成熟非常近了——但忍耐可能对身体不好,不懂宣泄自己情感是对自己身体不负责,似乎这点又说人不成熟。所以,真正的成熟,不只懂得忍耐,还要懂得适时的宣泄。 忍耐是对社会的适应,宣泄是对自己的负责。谈到情绪,忍耐和宣泄都是其中的表现方式,懂得控制这两种情绪,是成熟的标志之一。愿与其他不成熟的人士共勉。 性格决定命运什么决定命运 在这里我们设立一个假定,每个人的出身和文化水平都基本相同,并且家庭及社会背景都处于同一水平。在此条件下的人的命运由什么决定?有书传道,性格决定命运。苟同者甚多,我是其一。 人的智商基本靠遗传因素,后天提高的不多,它有个限度。但人的性格基本靠后天培养,虽然有遗传的因素,但没有智商那么需要靠父母的恩赐,成长环境决定了性格的形成。 性格之于命运的重要性就如同钥匙之于锁的重要性。有一个好的适合的性格,命运就能如鱼得水,一帆风顺。如果性格对不上你所处的行业环境,你就会到处碰壁,处处是死路,如同拿错了钥匙开门,永远不会打开成功的大门。 性格没有好坏之分,它的好坏只是相对而言的。我相信每个人都会觉得自己性格很好,在自己的角度,永远不会主动觉得自己是错的(如果事先知道是错的还去做,不是傻子就是罪犯)。正因为不知道自己有问题,永远不能觉察到自己的性格对自己的事业的决定作用。性格不是衣服,可随时更换,它是比人的皮肤更加亲密的东西。它是无形的,却能从每个人的身上感觉到,比任何一件衣服给人的印象都要深刻。 性格的改变难如登天,却也再简单不过。任何渴望成功追求上进的人都在努力改变着自己的性格,为的就是在自己的命运中能主宰自己的方向。宿命论者把这看作是与命对抗,不可为。性格论者找到了突破宿命的钥匙,那就是改变自己的性格,把自己的性格改造成更适合自己的事业。 性格没有好坏,但任何一个性格都有自己适合的行业和环境。如果想在一个适合自己的行业成功,先要调整自己的状态,有意改变自己的性格。社会不会适应个人,我们只有不断调整自己。 改变自己是件非常痛苦的事情。读《性格决定命运》让我感觉震撼。他虽然没有告诉我们如何成功——此类的思考总结太多了,但他从本质的角度分条析缕,推断出性格之于命运的决定作用。该论断让我叹为观止,拍手叫绝。而在看完此书后的第三年,经过实践的证明,改变生活环境后的性格变化,确实能让人的命运发生奇迹般的转折。虽然痛苦,但非常值。特此撰文顶书! October 06 转载---曹操竟然是女的!!![惊世论文]三国研究者发现曹操原来是女的? 首先,我们可以从一些细节问题上找到曹操女扮男装的马脚: 一、早在第一回中,三国演义就写曹操在担任洛阳北部尉期间“设五色棒十余条”,试 问,会有一名男性在置办刑具的时候还考虑颜色吗? 二、在第二十回中,曹操遇到了接受汉献帝赏赐的董承,没有过多盘问对方,而是忙不 迭的穿上锦袍,寄上玉带,还向左右卖弄,分明是女性的爱美心理使然,才有这种“恋 衣癖”(相信那些已有家室或者女友的人都会有同感吧),之后铜雀台以锦袍而非金银 财宝悬赏同样是这个道理。 三、曹操有间歇性的偏头疼,其实这是她作为女性的一种正常生理现象。知道为什么曹 操会杀华佗?其实是因为这位名医通过医疗,发现了曹操是女性这一事实,所以难逃一 死(相同遭遇的其实不止华佗一个,后文还有论述)。 当然,很多人会提到曹操有孩子、以及长期行军打仗这些所谓反例,但事实上作为三军 的统帅,又有谁敢随便接近曹操?这就为她掩饰自己性别创造了最好的条件,至于那些 所谓的孩子,也只需要偷偷收养几个冒充就能做到。为了进一步证明曹操是女性的事 实,有两个人物是不得不提的: 其一是张济的妻子,也就是张绣的婶婶。曹操在宛城收降张绣之后,如果是一名男性, 即使再好色,也不至于在对方的阵营之中勾引他人的长辈,等到调离张绣之后再行事岂 不更方便?之所以一向深思熟虑的曹操会“忽视”这一点,正因为她是女性,她找张绣 婶婶的目的很可能是谈些女性的隐私话题,因此没有考虑到张绣因此会产生的误会,结 果遭到了张绣的报复。这一事件最大的牺牲品显然不是那个原本就是领养的“长子”曹 昂,而是典韦,一个深深爱着曹操的痴情男子。作为曹操的贴身保镖,典韦显然有机会 了解曹操是女性的真相(后来的许褚也是知情者之一,这一点下面还会有论述),曹操 之所会选择她,也正是知道他对自己的仰慕,所以才放心将自己的安危交给他(曹操很 感谢典韦,但并不爱他,下面也会有论述),而典韦在宛城一战中,为自己最心爱的女 人献出了宝贵的生命,堪称是多情种子。 其二是杨修。在谈这个人之前,我先要问两个问题:女人最大的特点是什么?曹操最大 的特点是什么?答案其实惊人的一致:多疑。不过曹操的多疑不但是因为她是女人,更 为关键的因素在于她需要时时刻刻在众人面前隐瞒这一事实,所以不得不加倍提防。所 以曹操从来不允许在自己睡觉的时候有人靠近,其实她所害怕的不是行刺(能进入她身 边的,有几人不是心腹?而且完全可以限制进入的人带刀剑),而是被发现自己不是男 性,因此时常宣称自己梦中杀人,而杨修对于此事的一些评论,多少让曹操担心是否此 人已了解到真相,因此不得不除去。而且杨修还曾经偷吃了曹操最喜欢的零食,对于男 性这或许没有什么,但是在女性看来,这的确是极大的罪过(不相信的话,有胆量的可 以试着抢走自己老婆或者女友最喜欢吃的东西,看看有没有机会避免跪键盘的命运), 杨修之死其实是又一起的杀人灭口事件,但我们无从得知,杨修这个聪明人究竟是真的 看透了真相,还是糊里糊涂的死在一个女人的手里? 古人云:“男人靠征服世界来征服女人,女人靠征服男人来征服世界”,曹操的悲哀在 于,她几乎征服了世界,但却没有机会征服自己心爱的男人,因此他始终不愿意在自己 的有生之年成为皇帝,可见这并非她的追求目标。在三国演义中,与曹操曾经发生过感 情纠葛的人物其实不少,但真正值得一提的却只有三个人。 曹操的第一个男人是陈宫,这名县令之所以会放过已成为阶下囚的曹操,主要还是他发 现了真相,并爱上了这个女人,所以与她一起逃亡。他与曹操总计相处了三天后,才发 现这个女人实在是心狠手辣,一度想杀了她,但考虑到“一日夫妻百日恩”,最终还是 下不了手,而是默默的离去。但对于曹操来说,陈宫离开她的行为就是背叛和抛弃,因 此两人在之后势同水火,曹操在白门楼可以放过张辽,对吕布的处置也是犹豫不决,唯 独是陈宫这个负心汉是非杀不可的。当然,曹操杀陈宫的另一个原因也是为了避免自己 是女人这件事情被成功所泄漏,不过考虑在昔日恋情的分上,曹操对于陈宫的母亲(其 实就是她的婆婆)和妻子(其实是情敌)给与了照顾。 如果说曹操与陈宫的这段恋情多少有些为了脱困而被迫开始的话,那么曹操对于刘备的 爱则完全发自内心。当刘备投靠曹操时,很多谋士都主张除掉这个将来的劲敌,曹操自 然并非不知道刘备的威胁,但刘备那对性感的大耳朵却令曹操产生了爱慕之情。这段恋 情的精彩之处在书中的第二十一回,曹操与刘备的青梅煮酒分明是曹操小资情调的体 现,而他那段关于“龙”的论述,内容其实非常“成人”,其真实含义是□□□□□□ □□□□□□□(此处删去N字)。接下来曹擦那句“惟使君与操耳”,更是吐露了她 想与刘备白头偕老的愿望,同样是聪明人的刘备自然不会不明白曹操的真实意图,因此 大吃一惊,将手中的刀叉落在地上,而曹操接下里的一句话则更为露骨:“丈夫亦畏雷 乎?”,这简直就是正式的求婚了。 如果曹操真的能与刘备结成一对,那么这或许将是历史上最为耀眼的一对夫妻档,但是 阻止他们结合在一起的答案,其实同样在第二十一回中可以找到答案,为什么曹操无法 继续与刘备调情下去呢?因为关张二人过来找寻刘备,事实上,从第二回中“与关、张 食则同桌,寢则同床”的叙述我们就可以了解到这三人之间的“同志关系”,而阿斗不 过是一个收养的孩子(所以才故意搞来白鹤什么的掩人耳目),至于刘永、刘理,分明 是刘瑁的遗腹双胞胎(否则我们无法理解,为什么刘备在自己的壮年与三名妻子只有一 子,而在自己的晚年却接连生下两个儿子,难道是四川有什么大补的药?)。正因为如 此,所以刘备看到赵云拼死只为相救阿斗而感到气愤,怪这个不是自己亲生的小孩差点 令自己损失了一名大将,而孙尚香之所以会在婚后不久就逃回了娘家也正是因为她发现 了刘备的这一“爱好”,而且这也就能够解释为什么刘备在临终前,对自己的新男宠诸 葛亮表示,对方只要觉得有必要,完全可以取代阿斗的帝位。这些原因使得刘备最终无 法接受曹操的爱意,之后两人的连番争斗,其实也是因爱生恨的后果。所以当刘备假借 征伐袁术之名离开都城时,曹操派去的许褚不敢对刘备动手,因为这个接替典韦成为曹 操保镖的男人也很清楚曹操对于刘备的那种特殊感情,不敢随便动手而令曹操不快。 曹操爱上刘备已经是一个悲剧,但更为不幸的是她接下来的追求目标是关羽,早在十八 路诸侯的时代,曹操对关羽就颇有好感,这也很正常,哪个MM不喜欢个子高的男生?难 怪张松之后遭到了曹操的冷遇。顺便说一下,笔者的身高也还不错,欢迎有意的MM前来 联系……言归正传,在曹操追求刘备失败之后,她就将目光转向了关羽,所以尽管她手 下战将如云,但她还是非要一个活的关羽,而斩颜良诛文丑更是存心想捧关羽的场,先 是故意让手下的大将失败,然后再给关羽赤兔马,让他利用马的速度干掉了对手,其实 要是把这匹马给张辽或是徐晃的话,或许他们做的还可以更出色。曹操刻意抬高关羽其 实是一种对于心上人的讨好,毕竟经历过两次感情挫折的她格外珍惜这次机会。但不幸 的是,关羽和刘备的“同志情谊”不是曹操所能瓦解的,曹操当初故意让关羽和刘备的 妻子同处一室,其实就想试探他是不是有着和刘备一样的“爱好”,而关羽当晚的表现 已经预示了曹操又一次的悲惨命运。但是在曹操的心理,还是存着对于关羽的一份情 意,至少当时关羽为了不伤曹操的心,一直也没有娶妻,所以曹操在关羽离去之时并未 加以阻拦,而关羽在华容道也放过了曹操。其实在和自己相处过的三个男人中,曹操还 是对于关羽最为痴情,因此当关羽被东吴杀害之后,曹操特意要来了他的首级,意思就 是想看他最后一面。结果曹操也是因为关羽的死而伤心过度,结果自己也不久于人世, 在临死前,曹操还安排设立多个真假墓穴,其目的就是不让后人通过开棺验尸发现自己 是女流的秘密。 作为一个在感情上历经失败的女人,曹操时常有哀叹命运的表现,横槊赋诗就是典型的 一例。在曹操的诗句中,核心内容其实只有四句:“月明星稀,乌鹊南飞,绕树三匝, 无处可依”。月主阴,所谓“月明星稀”其实曹操在暗示当世由一个女子纵横天下,却 没有能与之相媲美的男性。喜鹊本是美丽吉祥的鸟儿,然而曹操却用了“乌鹊”,指的 是自己虽然是一个可爱的女性,但为了混迹于男人之中,不得不披上难堪的伪装而来到 南方。所谓的“绕树三匝”指的就是她与陈宫、刘备和关羽之间的三段恋情,最终却 “无枝可依”,找不到女人的归宿。结果这四句抒发心声的诗句却遭到了不识相的刘馥 的质疑,也难怪心情本来就不好的曹操会当场枪毙刘馥。在那个男人为主的社会里,曹 操这样的女性的心事又有谁能懂? 综上所述,曹操堪称是中国历史上最为伟大、最为传奇的一名女性 . 曹操之评论---转载曹操之评论 人言:曹操乃乱世之奸雄。从《三国演义》中得知之事并不仅仅于此。 曹操之才也不在众人之下。他少时曾经饱读诗书,满腹经纶,明孔、孟之道,知管、乐之谋,他呕心沥血20年 ,精心撰写《孟德新书》,其中之妙,一言难尽,远不在《孙子兵法》之下啊。 曹操之智谋远不在众智郎话下。"望梅止渴"的千古佳话,足以看出他之智谋。赤壁鏖战,庞统献连环计,曹操大悦,程昱劝曹说,若东吴用火攻,船只难以散开,那当会全军覆没。曹操大笑。原来,当时正是11月余,隆冬之际,只会有西北风,不会有东南风,而曹军在西北岸,孙军在东南岸,若用火攻,必烧自己罢了。而周瑜当时并不知晓,是要进军前不久才知道的,气得吐血倒地,幸有诸葛亮帮助周瑜,为他"借风",才宽心九分啊。可见曹操之智并不在周瑜等人之下。 曹操之孝,更是真挚可泣。董卓破后,夺得濮阳,就立刻叫人接养父来身边尽孝,谁知,在刘表荆州地界,被刘表手下贪图富贵者杀害,曹操闻讯,痛不欲生,立誓拿刘表人头祭奠他父亡灵,挥兵讨伐刘表,他披麻戴孝,制旗为:报仇血恨。 刘备为匡复汉式,求贤若渴,卧龙凤雏也归他所用。我认为曹操之心,也是如此。曹操在末年,以位列人臣之极--魏王,手握兵权,朝中上下全权在他一人手中,可谓只手遮天,呼风唤雨,无所不能了。但是,他没有丝毫的串位之心,是他子曹丕继位后才称帝的。在《观沧海》和《龟虽寿》等诗词中也能稍稍看出此意,他并不是为了自己的天下,而是为了众人的天下。他也是求贤若渴。官渡之战,曹操以少胜多。为破袁绍,他是如何呢?袁绍手下谋士甚多,但袁绍不能善用,曹操曾说过,若袁绍果断行事,再能用将谋,他更本不可能战胜袁绍。袁绍不听许攸、沮授言,才败。许攸来投曹操,曹操正在睡觉,一听旧友许攸来投,连忙从床上跳下来,鞋袜不穿,连忙跑出恭迎。许攸一见,感慨万千,连忙献计,助曹操攻破袁绍。再说,袁绍想联军抗曹时,有一叫陈琳的谋臣,为袁绍写讨伐书,书传到许昌时,曹操正感头风,叫人念出,听后,头风尽不要而愈了,众人以为曹操必怒,立刻者怪众人,且立即发兵攻袁,谁料,曹操尽大笑,说道,此人文笔甚好。可惜呀……不为吾所用啊。郭嘉之死,他说:天丧吾也!典韦,与他长子--曹昂同死,但曹操说,典韦之死,比曹昂之死更使他肝肠寸断、悲伤不已…… 曹操,从黄巾大乱之际身为骑都尉讨贼,显露头角开始,讨董卓、诛吕布、伐袁绍、杀袁术,挟天子以令诸侯,南征北战,纵横乱世,四海皆知,口吐:"令叫我负天下人,莫叫天下人负我",为三国鼎立打下基础,为宏伟魏国奠定基础,更为大千历史,写下一章又一章不朽的诗篇。 October 01 我的性格我做主——写在十一我的性格我做主 ——写在十一 在这个清闲的日子,办公大楼旁边的耀达百货已经人声鼎沸,我只好无聊的写点文字。正好需要总结一下自己,让老朋友更加了解我,让新朋友更好了解我。忽然觉得,自己是不是做营销做久了,脸皮有点厚了?哈哈。。。 我不喜欢逛街。那繁杂的路段和喧嚣的人群让我望而却步。在国庆这样喜庆的日子里,不喜逛街的人是不适合过节的。我好象就属于这种人。因为不喜欢逛街,我很土,永远落在时尚的后面。偶尔买的一条裤子,也是若干年前的处理品。 我极少抽烟。很小的时候看到父亲抽烟,常偷偷从他的烟盒拿烟,分给隔壁的堂哥一起抽,被父亲暴打后直到大学毕业没有再抽一根。工作后因为在生意场上打滚又开始接触烟,但很快被我的合伙人笑话我滑稽的抽烟动作而戒烟。可惜不彻底,见到好友和老大递来的烟,无论自己多么拙劣多么滑稽,都无法抗拒那友情的氛围。 我爱喝酒。就我这小样,无论谁几杯就能把我搞定。但我爱喝酒。大学里和同学拿瓶子吹,工作后斯文了用杯子碰。我真正的朋友都是不避酒的。所谓来着不拒,不是轻浮,不是随便,是真正的感情在里面。真正的朋友知道什么时候该让你醉。 我爱我的同事和战友。一直以来,我都不是一个人作战。我有我的团队。无论何时何地,我的富有天才和专业的同事都给我相当的支持和帮助,在商战中不离不弃,荣辱与共。我着实深深爱着他们。 我出身乡村,对乡土气息有着浓浓的眷恋。我没有贫富观念,若说有,我倾向于有志向的贫穷青年。逆境比顺境更能让人崛起。我喜欢简朴的人,朴素的性格,沉淀的涵养,稳重的气质。在我处的行业里,浮躁和急功近利是通常表现,我想要的近乎奢侈。所以,我更珍惜现在的拥有。 另外,很重要的一条,我没有钱,长的不帅,所以没有资格去骗财,更没有能力去骗色。和我做朋友应该是比较安全的。
谈宿命----纪念刘工谈宿命 ——纪念刘工
必须声明,我不是宿命论的拥护者。 曾和一位学周易的忘年交刘工探讨过人的命运。他认为人有命,命是天定,无论你如何努力挣扎,就如同价值规律般,只能作无力的起伏,不可能根本改变你的人生。我那时大学校园刚出来,正是热血沸腾,激扬文字,满脑子正规教育的产物。我和他讲唯物论,讲辩证法,与他争论命运的可创性。其实他是位难得的天才,老一代的大学生。我说的他都了然于胸,他说的我也知一知二,于是争执不断的升级。 他给我看相,手相和面相,他说我将有三个孩子,第一个是男孩,中间一个是女孩,会有两个老婆。我晕死。我说我不可能有三个孩子,至于老婆,中国法律允许我重婚么?他笑着说,冥冥中自有天定。我最后问他,那你知不知道我下面是继续和你谈还是马上离开?他笑着说,来日方长,不送。 这是我认识的一位难得的业界前辈,当地的泰斗级人物,在大学或政府都有相当的影响。宿命论是我和他唯一的分歧。前年的一场车祸,把他接到了另一个世界。因为一个懒觉,让我没有和他同行。我忽然想起,冥冥中自有天定的话语,除了叹息,我已无语。旁人质疑,他能算命,为何不能算出自己的大限?我说,大限将至,人力难违。我不是为宿命宣传,只是维护他的权威。 刘工已逝去很久,又象还是昨天发生的事情,一起喝酒,一起下棋,一起探讨工作,一起研究生命。和刘工在一起的日子,让我无限怀念。他的儿子一直管我叫师傅,大学毕业后在我曾经工作过的城市生活,不帅气但很聪明。我知道,又一个刘工将从这里走出。 一直觉得,人生是自己走出来的。精彩或平凡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那条轨迹由自己完成。现在想想,无论宿命论还是唯物论,都是理论上的分歧。对我们来说,关键是有理想的活着。就象现在流行的一句话,活着就有希望,有希望就有未来。
August 03 酒,与你干杯!酒,与你干杯! 好久没有醉过。并非酒量越来越大,而是越来越不敢喝酒。 酒这东西,和女人一样,沾少了是一种情操,沾多了就会失去自我。 自从从学校出来,真正喝醉的很少,除了和老大与几个铁哥们一起外,难得有一醉方休的时候。在山西的几年我学会了喝白酒,认识她以后开始品红酒,在生意圈里又开始灌洋酒。我不是那种把酒看得比命还重的酒仙级人物,我不是为喝酒而喝酒,只是因为生意,因为气氛。这是很多商人的悲哀,酒的悲哀。 其实我的骨子里是很喜欢喝酒的,虽然酒量不是自己想象的那么大,但我痴迷于煮酒论英雄的气概,欣赏众人皆醉我独醒的勇气。 酒作为交际品是一种很好的媒介,作为饮料更是让人精神振奋的食粮。和朋友喝酒,那酒就真有酒的味道。纯香,浓厚,久而弥笃,与感情相融共存。 我的合伙人不喜欢喝酒,偶尔的啤酒让他面目全非,形状恐怖,于是我知他是真不能喝。每次生意场上的应酬我就决不让他碰酒,但老天知道,为什么我快倒下的时候,我的酒杯会到他的手里……人醉的时候,是没有记忆的。 一直在想,不知什么时候,才能真正为酒而醉一次,享受那种对影成三人的寂寞。或许,这也是一种奢望。 July 30 母亲的电话 好久没有给母亲电话,昨晚那熟悉却久违的声音彻底击垮了我。从不认为不孝的我,发现自己原来错了整整数十年。
母亲的声音永远透着慈爱和关切,对一个游子来说,这声音远胜于天籁之音。永远是台词般熟悉的对话,永远是亘古不变的真情。
我也是在无意中拨通了家里的电话,才想起确是要给家里年迈的父母通个电话。没有其他事情,就是因为好久没有联系。这个好久,我也早忘了是一周还是一月,甚或更久。在外漂泊的孩子是不会懂得母亲的思念的。我们成天考虑的是自己的生存和发展,钻营的是每天如何讨好上司或客户,当然还有心仪的异性。在我们的词典里,家中的父母永远是我们的后盾,而不是每天关心的对象,但在父母的词典里,我们就是他们的一切。如果说在爱的感情世界里,爱情是惊天动地的,那亲情便是始终如一亘古不变的。成年后的我们,看重的大部分是前者。有了事业的我们,时不时的也在陌生我们的亲情,荣誉和金钱的光环有时太耀眼,让我们忘记了谁更该分享这一切。
母亲的白发和皱纹愈发清晰,慈祥的笑容过电影般在眼前重现。这久违的电话,让我彻夜未眠... July 26 发现的美丽许久没有这么清醒。 耳畔那一声长长的汽笛刺破椒江上空的宁静,宣告新的一天的到来。工人路上的锦绣繁华在清晨显的如此颓唐和萧瑟,只有机械的人群踏着晨雾匆匆来去,完全没有了夜晚的喧嚣。这条被旁人称为“人间天堂”的著名路段,也同时冠着“刀山火海”的恶名。无数的声色场所聚集在此,临江而歇,繁华无限。这就是这个城市的缩影。 我忽然想起了北京的八大胡同,或许这种文化的演绎是经久不衰难以抑制的。作为商人,我无语。无数纵情声色的八方来客,何曾吝惜绵力承担这种文化的传播,连同那弄妆艳抹下的清秀女子,在灯红酒绿中向此膜拜。 中国,这个让世界为之震颤的国度,曾几何时,也让国人为之震颤! 离开尘嚣,偶尔沉静,发现原本想改变的世界,已经把我们改变,已经面目全非。 发现的美丽,如此恐怖!
July 25 黑客帝国之中国游子黑客帝国之中国游子 每天早晨醒来,透过阳台的玻璃,就能感受到街边的喧嚣。惺忪睡眼,迷离的看不清那些移动的机器的模样。离我住的不到200米的地方就是白云山,300米高的样子,郁郁葱葱,其中有寺庙道观数座,时有念经诵佛声悠悠的传来,在喧嚣中挣扎着一丝宁静。这宁静是如此的让人嫉妒! 每天的作息近乎电脑的程式,如同《黑客帝国》的翻版,受着无形的支配。上班,开会,出差,吃饭,睡觉。偶尔的消遣成了一种奢侈的调剂,如同少时家中困顿时咸菜汤中漂入几星肉沫。忘记了何时开始,也无法确切了解何时能够结束。 有时在睡梦中能偶尔忆起年少时的快乐,简单到“白痴”的那种快乐。现在,只有些许回忆,比任何东西都珍贵。 在这个无比简单又无比复杂的尘世飘荡,真有得心应手又痛苦煎熬的两极感受。有时真的分不清是在生活,还是在游戏。漂了这么久,无奈的失去了很多亲朋好友的信息。朋友圈似乎越来越广,喝酒的时候却发现孓然一人。终于体会到高处不胜寒的威力。 December 19 繁忙中找清闲,人生! 人生苦短,因为繁忙,因为蹉跎.
每天忙忙碌碌,总在寻找些什么.从路的一头而来,去往路的另一端.总觉得目标就在前方.有时是正确,有时是错误.成功与失败,反复,轮回.
这几天去了趟汉中,从西安坐商务车沿秦岭一路而去,原本5个小时的路程,竟然行了8个小时。听朋友讲才知道,原来这是入川最近的一条路,绝大多数入川或出川的货车都走这条近路,于是拥堵便顺理成章.时间就在车轮的停顿中溜走,效率也在车流中打瞌睡.忙碌的我其实是如此之闲!
细算下来,我的出差时间虽然很长,但有三分之二竟是在睡眠和路途中度过,真正的工作时间很少,所谓的忙碌竟成了不折不扣的谎言.而人难道不正是天生的撒谎专家?而受骗的人,往往就是自己。
人生的轨迹在自己不知不觉中慢慢形成,有心人想竭力改变自己,或者想超越某种界限,于是在轨迹中形成震荡和波动,而成功者自然成功,失败者也未尝不是一种成功,起码,人生的轨迹为他的执著而震颤! |